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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及变更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4-05-29 13:20:46 编辑:

各有关教师:

根据工作安排,我校2024年上半年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及变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验收(结题)

(一)结题项目的范围

1.按申报计划应在2024年6月之前验收(结题)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

2.申请延期至2024年6月验收(结题)的项目。

(二)结题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下达部门要求准备所需验收(结题)材料。

2.提交材料:

1)请科研秘书于6月5日前将相关验收(结题)汇总表电子稿、验收(结题)材料初稿1份、相关成果原件提交到科研处及相关职能部门。

2)请科研秘书于6月10日前提交科研处审核通过的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三份(网上提交的结题材料需审核通过后打印)、PDF电子稿1份。

3)根据学校《南昌工程学院学校资助科研项目实施细则》(南工发〔2023〕99号)的文件精神,学校资助科研项目需提交《南昌工程学院学校资助科研项目考核绩效表》纸质稿一式一份及其电子稿。

3.相关结题规范及要求请到科研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网站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4.对需要审计处出具审计意见并签章的科研项目(含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科研项目审签申请表》准备材料,于6月7日前递交相关材料到审计处418办公室进行审计。《科研项目审签申请表》在审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下载。

5.所有文本均采用A4纸双面印制、字体清晰,结题材料标注统一的页码,复印材料可以手工贴上页码后复印。

二、项目变更要求

1.凡涉及重要事项变更的项目,申请结题时须附项目变更批复(即已经签署意见的项目调整单),变更事项主要为研究内容、项目名称、成果形式、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项目预算、项目延期(不含自动延期)等。对于擅自变更重要事项、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项目,在项目验收(结题)科研处将不予认定。

2.国家基金项目预算经费调剂

对于目前所有在研及新批准的预算制项目,除设备费、外拨经费外的其他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直接到财务处办理预算的调整。

3、变更相关表格请到科研处下载中心下载或直接通过相应的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后打印。

4、项目申请变更单、项目申请变更汇总表(含电子稿)请于6月10日前提交到学院教学与科研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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