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管理,确保本学期初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特开展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3月6日-3月17日
二、检查安排
为切实发挥二级教学单位的办学作用,教学检查以校院两级的方式开展,以教学单位检查为主。
1.校级检查
(1)校领导听课巡查
校领导听课巡查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协调,所联系教学单位负责具体组织与落实与听课巡查安排,涉及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的听课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协助落实具体的听课课程。
(2)校级教学巡查
学校成立校级教学检查组,由校领导、教务处、学工处及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通过随机听课、查课、视频监控等形式对开学初教学运行状况进行检查指导。
2.教学单位检查
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到教学一线,检查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到岗到堂情况。检查教师到岗、助教制教师听课和学生到堂情况,及时掌握与反馈异常情况。
(2)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各教学单位要检查任课教师是否携带教案、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等情况。
(3)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课堂秩序、教材到位等情况。
(4)检查实践教学情况。检查实践教学安排、场地准备、仪器设备准备、实验室安全及学生安全教育等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尤其要安排好开学第一课和校领导听课巡查工作并做好宣传报道,填写《2023年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听思政课情况统计表》(附件1)备查。
2.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深入到教室、实验室等巡视检查,切实做到以检查促教学,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学风。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以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对各项检查的内容和结果作好记录。
3.按照《南昌工程学院关于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发〔2021〕1号)要求,教学单位的书记、院长(主任)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每人每学期至少听4次课(其中至少听1次实践课),其他科级以上干部每人每学期至少听2次课。听课人员须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听课记录表》,认真、详细、如实地对听课过程作完整的记录,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沟通。
4.3月21日下班前,各教学单位将《2022-2023-1学期开学教学检查安排及情况记录表》(附件2)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学北大楼A101办公室)。
附件1:《2023年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听思政课情况统计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安排及情况记录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