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本科人才培养多样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大类招生学生的专业分流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指导性意见》(南工教字〔2022〕26号),现就2023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保障
1、教务处负责组织与指导全校专业分流。
2、学院成立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各相关专业负责人、教务及学生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本科专业分流工作方案的制订、具体工作实施和解释说明等工作。
二、分流对象
1、按照大类招生、培养的在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分流专业范围为所属招生大类所含的办学专业,各招生大类和所含专业的对应关系按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执行。
3、本专业内需要分方向教学的本科生。
三、工作内容及安排
1、制订分流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括:分流原则、分流工作小组、各专业计划、分流机制、工作安排,并向学生公布。有专业分流工作的学院工作方案于2023年3月20日前报教务处。
2、宣传动员与分流咨询。专业分流前,学院要做好学生动员工作,介绍各专业的特色,安排时间和组织专业人员向学生提供分流咨询。
3、组织填报及择优录取。学院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组织学生专业分流申请填报,按照公布的专业分流工作方案,择优录取学生。专业分流结果须通过二级学院网站等方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分流后名单经公示无异义后,于2023年4月4日前报送《南昌工程学院专业(方向)分流结果表》(见附件)学校教务处备案。
4、教务处审定名单后,完成大类分流学生学籍异动工作。
附件:南昌工程学院专业(方向)分流结果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14日